关于开展教研室主任任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质量保障处 添加日期:2021-03-19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发挥教研室教学业务主体作用,不断提高教研室工作水平,学校于2018年遴选了一批教研室主任。根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商职院字〔2018〕17号)文件要求,现任期已满三年,对照教研室主任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开展教研室主任任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现任在岗教研室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思想政治和教书育人、专业建设与诊改(公共教研室该项不考核)、课程建设与诊改、教学任务落实、教学质量监控、教学团队建设、教研室管理和活动等方面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进行评价与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21年3月24日-2021年3月31日。

四、考核程序

      1.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教研室主任考核小组,并将具体的人员安排和考核时间于3月23日之前报送给教务处胡计虎老师;

      2.考核当天,考核主要工作由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对照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进行现场评分,教学管理部门派人参与。

      3.2021年4月2日之前,各二级教学单位将《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评价汇总表》(附件1)提交给教务处胡计虎老师。

      4.教务处将对二级教学单位推荐上来的“优秀”等次教研室主任进行审核,如存在教师违反日常教学管理规定、教研活动存在弄虚作假、教研室提交材料严重滞后和教研室主任教科研业绩分为0等情况,将不予评定“优秀”等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 二级教学单位教研室数量3个及以下的,推荐“优秀”等次教研室主任原则上不超过1人,其他情况“优秀”等次教研室主任原则上不超过2人。

      2.各二级教学单位可参照《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项目表及评价标准》(附件2)开展评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对考核标准进行适度细化或化或调整。

     附件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评价汇总表》.docx

     附件2:《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项目表及评价标准》docx


教务处 质量保障处
2021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