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下载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警示告知单
学号 姓名 专业 班级 :
你在 / 学年 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为 ,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为 ,你获得有效学分小于总学分的60%。根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给予你成绩警示。
被告知人签名:
系(部)主任签名:
系(部)盖章
年 月 日
(本联由系(部)留存)
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学生一个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少于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60%时,给予“成绩警示”;第二次出现一个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少于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60%时,给予“退学警示”;第三次出现一个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少于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60%时,给予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