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职业资格鉴定

来源:电子信息工程系 添加日期:2009-11-13

一、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凭证,是职业标准在社会劳动者身上的体现和定位。从技术角度看,职业资格证书是社会按一定的职业资格标准,对劳动力质量进行严格检测的结果;从经济关系看,职业资格证书是社会对劳动供给者拥有的劳动力产权的核定和确认。因此说职业资格证书是,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二、职业资格等级
 
  职业资格等级指通过对职业的分析与评价,根据职业范围的宽窄、职业技术复杂程度高低及从业者掌握职业技能所须培训时间的长短,合理的设定的国家职业资格5级结构。职业资格等级是职业技术复杂程度的客观反映。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五级,分别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根据实际情况,有些职业可不设立高等级或低等级。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在规定地范围内实施鉴定,必须具有一定的要求。要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地物质条件;具有符合鉴定职业(工种)标准要求地管理规章制度;具有专(兼)职地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
 
四、部分职业资格鉴定工种介绍
 
  1.计算机维修工(工种代码:6-08-05-01)
 
  对电子计算机(微机)及外部设备进行检测、调试和维护修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测试设备和仪器、仪表分析故障部位;(2)根据需要修理的程度和更换的零部件,确定修理价格和修理期限;(3)使用工具更换、修理坏损的零部件;(4)使用检测设备和仪器、仪表对维修产品进行检测,使其恢复正常运行;(5)交件并解答用户的问题。
附: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doc
 
  2.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种代码:4-07-10-01)
 
  使用高频、超高频震荡器、试波器、万用表等仪器仪表,对家用电视机、录像机、音响等家用电子产品进行调试、检测、装配、维 护、修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有关仪器仪表分析来件故障;(2)根据需要修理和更换零部件程度,确定修理价格和修理期限;(3)使用有关工具更换、修理坏损零部件;(4)使用有关检测仪器调试、检验设备的电气性能参数和机械传动装置的灵活性;(5)交件并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
 
  3.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种代码:x2-02-12-06)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理解项目的需求分析和概要并设计文档;(2)编写并提交模块的详细设计文档;(3)编写代码;(4)实施测试。

附:一、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
  二、计算机(微机)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
  三、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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