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机动车通行的工作提示

鉴于近期国内高校发生多起校园交通事故,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道路通畅,构建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校园车辆通行事宜提醒如下:

一、录入道闸系统车辆(本校教职工、外聘教师),从校南门西侧自动识别进出校园;未录入道闸系统车辆(学校发放出入登记证),从校南门东侧人工识别进出校园;临时来校车辆,需经审批同意,方可进出校园;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准予通行。

二、所有通行车辆要求主干道限速20公里/小时之内,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及弯道、路口等特殊路段限速10公里/小时之内。

三、在学生上下课等人流高峰时段(7:40-8:10、9:40-10:10、11:10-12:10、13:40-14:00、15:30-16:00),自笃学楼西侧至砺能1号楼东校园环形道,禁止一切车辆通行;禁止未录入道闸系统车辆、临时来校车辆进入校园,确保师生安全。   

四、校园内严禁鸣笛,行车时应做到文明礼让行人。

五、对于不按要求通行的违规车辆,学校将进行警示提醒,并将违规信息通知车主本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请各单位将本工作提示传达给全体教职员工及校外服务单位人员,要求车辆驾驶人员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学校综治办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