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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践进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添加日期:2022-12-02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提升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践进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形式与要求

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践进修为脱产实践进修,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在保证本部门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积极鼓励专业课教师有计划的分期分批到专业对口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岗位进行脱产实践锻炼,并具体落实好教师实践进修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

二、申请方式

1.专业课教师提出具体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践进修计划(含进修项目、起止时间、拟进修单位、岗位等),并填报《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附件1)和《教师实践进修审批表(教师工作站适用)》(附件2)。

2.附件1和附件2中合作企业盖章后,拟进站教师于1220日前在钉钉工作台“5.5 教师实践进修申请”中填写进修信息并上传附件1和附件2的盖章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版(盖章)交至各二级教学单位,请各二级教学单位1226日前完成线上审批并将纸质版盖章后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7室。

3.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践进修中拟进修单位应为我校企业教师工作站(含校级示范性教师企业流动站),未登记的新站点应与合作单位签订教师实践进修协议(附件3)和共建教师工作站协议(附件4)。合作单位应符合我校教师工作站的设置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和科研与校企合作处考察企业后,二级教学单位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工作站设立申请表》(附件5)完成教师企业工作站设立申请后,教师方可申报进站事宜。

4.附件3和附件4合作企业完成签字盖章,附件5二级教学单位等完成签字盖章后,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一并于1226日前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7室。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践进修的教师应加强疫情防护,服从接收单位的安排和管理,遵守该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为人师表。如果请假需经进修单位及二级学院领导双方批准,无故擅离岗位、违章违纪或给进修单位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学校按照有关考勤、工作纪律规定予以处理。

2.进站教师应主动向二级学院汇报自己的进修情况。各二级教学单位领导要关心教师在进修单位的实践情况,定期到进修单位或通过其它方式了解教师的表现,及时做好检查、督导和沟通联络工作,并把进修单位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将不定期对教师实践进修情况进行抽查,了解教师在进修单位的工作、学习情况。

联系人:殷西祥 胡甜予  联系方式:5971227

附件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

附件2:教师实践进修审批表(教师工作站适用)

附件3:教师实践进修合作协议书

附件4:共建教师工作站协议

附件5: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工作站设立申请表

附件6: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2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