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0日
招生信息

关于2020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1 17:01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依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20〕131号)(见附件1)相关规定,现将学校2020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计划公布

招生办公室于10月11日公布转专业计划(见附件2)

(二)学生申请

新生本人于10月13日9:00—13:00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申请表》(下文简称《申请表》,见附件3),经本班级辅导员、本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递交至本学院。

(三)二级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汇总初审名单,并于10月13日16:00前在本学院范围内集中公示,10月16日10: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初审汇总表(附件4)、申请表交至招生办公室。

(四)汇总审批

招生办公室汇总全校转专业学生信息,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拟定转专业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

(五)下发通知

招生办公室统一下发转专业通知单,相关部门做好转专业转出或接收工作,学生在未收到转专业通知单前在原班级参加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二、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加强专业思想教育,帮助新生建立专业认知、巩固专业思想,使学生了解专业愿景,确立稳固的专业思想和意识,增强对专业学习的信心和动力。

(二)各学院要积极客观地宣传政策,保障学生对转专业工作的知情权,同时指导学生正确理性地选择专业。

(三)新生只能申请转到入学考试科目相一致的专业,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予更改。

(四)三二分段制、中职生源不予申请转专业。

(五)转专业规模以现有教学资源为基础,以保证教学质量为前提,适当控制转专业规模。调整后的行政班级人数原则上控制在60人以内(艺术类专业行政班级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各学院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招生人数的10%,具体标准、办法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制定实施,省外生源转专业计划不超过当年该省份招生计划的30%。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docx

2.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计划.docx

3.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转专业申请表.docx

4.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docx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