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移交2022年度综合档案的通知

日期:2023-02-14 15:30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档案工作,提高档案利用效率,自即日起开展2022档案移交、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处、室需于3月15日前向学院档案室移交所保管的2022年度综合档案资料;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需移交2019级毕业班合影照片(含电子版);个别部门须移交2020-2021年度未及时移交的档案。

二、各部门如需《移交档案资料目录表》,请向学院档案室索取。

三、各部门移交的档案资料应符合以下条件:

1.移交档案资料中必须有日期、签章。

2.档案须交原件材料,并保持字迹清晰(黑色签字笔)。

3.凡纸质档案资料有电子稿的应一并移交,移交的电子文件必须同时移交一份纸质档案。移交的电子文件命名应清晰表明文件的内容,例如不可仅以DOC1.doc的方式命名。

4.各部门若有单独行文的情况,须移交2022年度完整的部门文件资料(含电子文件)。

5.由各部门保管的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设备,应提交设备相关资料。

6.各部门应积极提交2022年度声像档案(照片和光盘等)和实物档案。

四、各二级学院如有单独保管的资料也应一并移交。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档案室负责协调、解答。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