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2-06 15:00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学术人才梯队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推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校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是学校博士、博士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

(二)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能独立组建并带领团队开展学术研究;

(三)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

(四)具有较为稳定的研究团队和明确的研究方向;

(五)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六)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2月6日以后出生);

(七)已经主持过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再予以重复资助。

二、项目管理方式、资助额度和扶持期限

学校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按照校级重点人才项目进行管理,扶持期限3年,资助总经费8万元,从“双高计划”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项目经费中列支,资助产生的所有成果须挂靠“双高计划”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项目,资助期满须按人才类项目标准进行结项验收。

三、工作程序

(一)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23年2月22日前向所在二级教学单位提交《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二级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建设情况和申报人工作表现,进行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对拟推荐的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后签署推荐意见。

(三)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四)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公示立项,本年度立项不超过8项。

四、其他要求

申报人提交《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申请表》(word版)和相应的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扫描后放在一个单独的word文档里面。上报材料按“学院+姓名+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的格式命名。

各二级教学单位于2023年2月26日前将推荐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申请表》中“学院评审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须替换)和《2023年度学校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rscsz@abc.edu.cn,汇总表纸质盖印版提交至组织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组织人事处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材料。

附件1:学校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申请表

附件2:学校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