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1-18 13:13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通讯员: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通知》和芜湖市社科联相关通知,为做好我校此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为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攻关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项。

二、课题要求

1.申报者须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设计具体题目。课题要聚焦关键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科学性、前瞻性和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

2.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最长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3.课题最终成果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可申请结项:

①符合《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的攻关课题结项标准。

②课题成果以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核定的署名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或在《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刊发;或在《学界兴皖》成果专报刊发。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申报一项专项课题;

2.项目须按所列选题指南申报;

3.省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023年1月18日前已提交结项材料并已接纳受理的,可以申报此次专项课题);

4.已被列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的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

5.申请人如实填写《申报书》和《活页》,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主持人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书》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专项课题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 申报书》和《活页》纸质版各一式 2份及对应电子版;

(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汇总表》及对应电子版。

3.请申报人于2023年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9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邮箱kyc@abc.edu.cn(邮件主题为:社科联二十大课题+申报人姓名)。

联系人:董冉冉,联系电话:0553-5972770。

附件: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材料.zip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