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1-18 12:57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通讯员: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工作计划,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根据《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商职院字〔2019〕80号)文件,我校校级科研项目分为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本次申报类别具体如下:

(一)校级重点项目

1.校级重点项目包括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

2.校级重点项目每项经费为10000元。

(二)校级一般项目

1.校级一般项目包括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自然科学一般项目、党建工作专项、辅导员工作专项。

2.校级一般项目每项经费为5000元。

二、申报资格

1.校级重点项目中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和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报人须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者是我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凡学校正式聘任的在职教职工均可以申报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或自然科学一般项目;现任辅导员或近三年担任过辅导员的教职工可以申报辅导员专项项目;凡学校正式聘任的在职教职工均可以申报党建工作专项。

3.校级一般项目主要面向中级职称及其以下青年教师申报,副高及其以上职称老师原则上不予申报。

4.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将分开评审,根据指标择优立项。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位教师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含申请人)建议为3人到8人之间。作为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且应该是实质性参与研究的。

2.有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不含“平台基地”校级重点项目)且到申报截止日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参加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与已经作为校级以上(含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称和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否则视为学术不端行为。

3.教研类项目不得参与申报校级科研项目。党建工作专项和辅导员工作专项项目应紧紧围绕各自类别的工作职责确定选题。

4.申请人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完整版)》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评审版)》。评审版申请书不能出现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评审程序。

5.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通过钉钉工作台当前任务提交栏“2.8 科研项目申报”窗口申报,申请人需按照要求上传申请书完整版(以工号+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和评审版(以课题名称命名)。

四、申报时间

申请人请务必于2023年2月28日17:00之前将项目申请书完整版和评审版上传至钉钉“2.8 科研项目申报”窗口,并将纸质完整版申请书(申请人和成员签名)一份交到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9办公室,过时不予受理。“2.8 科研项目申报”窗口于2023年2月10日左右开通。

附件: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zip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