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1-03 16:36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通讯员: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为提高社科基金等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预申报工作。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和相关科研人员高度重视,认真作好动员、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项目类别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组织申报,有意申报的教师可参照2022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

(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包括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专项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等)、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研究项目,有意申报的教师可登录教育部社科网查询2022年度申报要求,教育部人文社科网址:http://www.sinoss.net/。

(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申报,其中国家一般、国家青年项目为国家社科基金的教育学单列项目;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课题和教育部专项为教育部项目,有意申报的教师可参照2022年全国教规办申报通知要求,网址: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nfoid=1335254343701173&id=1643008260070261&location=TZGG。

二、预申报工作安排

(一)选题、撰写初稿,修改完善阶段。申请人通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完成项目申请书正文的撰写工作。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继续修改完善申请书。

(二)正式填报阶段。根据项目管理单位2023年具体课题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报。

(三)在课题申报中,如需要提供支持,请与科研与校企合作处联系。

三、其他要求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的申报数应不少于下达的指标数(另附)。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高度重视此次预申报工作,提前撰写申报材料(暂时使用2022年度版本,待正式通知下发后,以发布的正式申报材料为准),并于2023年2月7日前将预申报材料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提交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邮箱kyc@abc.edu.cn(邮件主题为:2023项目类别+申报人姓名)。正式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根据项目管理单位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董冉冉,联系电话:0553-5972770。

附件:申报文件包.zip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