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营销中心征集公告

日期:2022-09-19 10:13   来源:电子商务学院

根据双高计划建设要求,我校拟于近期开展电子商务专业群综合型实践教学基地中新媒体营销中心项目的建设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我校新媒体营销中心建设,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各方案进行论证,并作为建设项目的参考依据。

一、征集内容

“新媒体营销中心”项目建设方案

二、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设计单位须有同类高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与设计的经验。

4.方案提交单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建设需求

1.建设位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习实训中心(电子商务学院);

2. 项目总预算不超过300万,

3.项目建设内容:新媒体营销中心位于综合实习实训中心(电子商务学院)5楼。

总体思路:电子商务专业群综合型实践教学基地新媒体营销中心建设,以适应专业群集群发展需要为目标,致力于将基地打造为一个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建共享、集“生产+教学+科研+培训+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实习就业”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型实践教学基地。新媒体营销中心将规划教学区、讨论区、直播区(大楼北侧)等功能区。

四、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建设方案需充分针对建设需求情况,切实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需要提交建设方案。

2.建设方案需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报价方案和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等,如无完整报价方案,则视作方案无效。

五、征集时间与方案报送

1.方案提供方提交详细应征方案电子档,发送邮箱:lyf1270@abc.edu.cn

2.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9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报送方案不予受理。

3.方案报送邮件标题格式:方案征集报名+单位名称。

六、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设计方案的公司出于自愿的原则,本次征集的设计方案仅作为我校相关项目建设方案撰写的参考依据,不做他用,我校不收取和支付任何费用。

2.方案征集期间所有材料由我校收集保存,方案不退还应征单位。我校对征集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有权汲取各征集方案的优点,对方案进行二次创作,如修改、增删、综合等,优化设计形成最终方案。不论该方案是否被我校的采用、或部分采纳、或参考,都不作为对我校电子商务专业群综合型实践教学基地新媒体营销中心项目建设的约束条件。

3.本次提交的方案要具有绝对的可行性,方案提供商不能将项目建设周期内不可能实现的技术、功能等写入本方案。

4.本次各供应商提交的方案文本中不能有版权纠纷,如因版权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方案提供商承担。

5.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征集的单位需指定一位联系人,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6.凡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它方式确认。

7.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方案征集不安排现场考察,提供5楼层平面设计图。

8.本次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为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71259

联系邮箱:lyf1270@abc.edu.cn


电子商务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