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日期:2022-05-20 15:04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通讯员: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22年5月26日前,将电子版《安徽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和《安徽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汇总表》发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邮箱:kyc@abc.edu.cn。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2年5月20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等学校学风建设 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高校学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调查处理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高校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决定成立安徽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现将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简介

安徽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由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风建设专家组和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风建设专家组组成。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学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参与拟定高校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有关文;总结和推广学风建设典型经验,指导和推进高校学风建设;受高等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委托对高等学校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不端行为,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推荐标准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精力充沛。

3.在本专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就。

4.对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有较深认识和了解,能够对自己所从事领域的情况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无违法、违纪、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学术不端等学风问题。

三、推荐范围

教育部学部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组成员,国家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 省级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省级以上奖励获得者,或省内公认、 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等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其 中为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或高校学风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优先推荐。

四、推荐要求

1.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风建设专家组、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风建设专家组委员推荐指标分别为10-15名。

2.以学校为单位推荐,每个高校推荐名额为"双一流"建设 高校不超5人,其他本科高校不超3人,高职院校不超2人,推荐人选兼顾不同研究领域。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

五、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 推荐表》(附件1),报送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学校盖章的pdf 版),以"专家姓名-学校名称"命名。

2.《安徽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汇总表》(附件 2),报送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学校盖章的pdf版),以"专家 汇总表-学校名称"命名。专家汇总表和专家推荐表压缩打包后命名为"学校名称",由学校统一报送。

3.以上电子材料请务必于2022年5月30日以前发送至省教育厅科研处邮箱 keyanchu2022@163.com。

联系人: 省教育厅科研处夏李慧、汪峰涛

联系方式: 0551-62831838、0551-62815137

附件1:安徽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