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子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5 10:16

各职能处室、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周期以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组织专家对我校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子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具体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

本次检查验收的范围为我校2017年《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商职院字〔2017〕36号)文件中立项的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和部分未参加验收的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的主要内容

结项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 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 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 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 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 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结项验收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需对照任务书和项目建设进程,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整理项目建设成果材料,由院(部)填写审查意见并签章,提交纸质稿一份(交至质量保障处办公室弘商楼201),并将资料电子稿发送邮箱abcsgb@126.com,文件名称及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方式填写:负责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结题报告。

四、有关要求与说明

1. 各院(部)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的结项工作。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项目验收以项目任务书作为主要依据,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主要建设成果要有充分、翔实的佐证材料。

3.课程建设类项目的验收参照省级MOOC建设验收标准,课程必须完成所有的视频录制,并在线平台上搭建课程且有至少一学期的使用数据。课程类项目在提交结项报告的同时还需提交课程类项目教学资源上线统计表(附件3)

4.结项材料需于10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电子和纸质材料提交。

5.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可申请延期1年结项,延期项目学校不再提供建设经费

附件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信息汇总表.pdf

附件2: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课程类项目教学资源上线统计表.xlsx

质量保障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