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28 09:10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国庆假期将至,人员流动将明显加大,旅游、聚会等活动增多。近期,福建、黑龙江等省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疫情输入和反弹风险进一步加大。根据《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防办﹝2021﹞496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秋季学期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芜疫防六稳办〔2021〕142号)文件要求,充分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外出审批制度

根据芜湖市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师生尽量减少跨省流动,鼓励师生就地过节,非必须原则上不出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境,确需离芜的师生员工要严格审批报备制度。确须离芜的学生需经辅导员审批,确须离省需经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批;确须离芜的教职员工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须离省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确保假期行程可追踪。假期结束从外省返校的师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其中行程码异常师生不得返校。

二、坚持个人防护习惯

广大师生员工应始终紧绷个人防护红线,外出时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态势。随身备好口罩及消毒用品,出入人口密集场所和密闭空间要牢记“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人员交往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等防护习惯。遇到咳嗽、体温检测异常人员,要尽量避免接触。出入火(汽)车站、景区、宾馆、商场等场所,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尽可能不参与聚集性活动,时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要进一步规范师生员工日常卫生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健康报告和晨、午、晚上检制度,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暂缓返校,并立即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旅居史。返校后,要加强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病因登记和管理。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