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2 10:20

各二级教学单位,各相关处室: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15号)精神,现就我校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2021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目标》、《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十四五规划建议》、《农业科技发展》、《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2020年3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开征集确定的5个专题合同已到期,自今年4月起不再作为我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工作根据学校组织人事处《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组人字〔2021〕3 号)文件要求开展。

三、培训方式

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在线办事”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相关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

四、学时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科目培训以后,需通过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平台上传培训合格证书,完成相应培训学时的认定。



附件1: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学员操作指南.docx

附件2: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有关问题解答.docx

附件3: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