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全省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的通知

日期:2019-07-09 14:29

各系、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暨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现将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系、部推荐全省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候选人1名。

二、评选范围

全省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学校专任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高等学校校领导和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评选条件

全省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省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推荐要求

1.坚持评选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2.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系部对照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将《全国、全省模范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和推荐对象主要业绩材料(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于2019年7月12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216室。各系部务必按时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根据各系部推荐情况,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上报教育厅。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全省模范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