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教学检查听课记录表的通知

日期:2019-06-17 16:21

各系部、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实验实训中心:

根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听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教学督导室负责对教学检查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和检查。现将提交本学期“教学检查听课记录表”事宜通知如下:

1.提交对象:学校党政领导、教务处(校企合作处)正副处长;实验实训中心正副主任;教学督导室主任;系(部)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

2.提交方式:以教务处(含校企合作处、实验实训中心、教学督导室)、系(部)为单位填写“汇总表”以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统一提交。

3学校领导依所属教研室归口汇总提交。

4.提交时间 2019年 6月27日前。

附:教学检查听课记录表汇总表.doc

   

教学督导室

201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