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夏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6-12 09:34

各系、部,处、室:

当前已进入夏季高温时节,用电量急增,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增多,同时为驱散蚊虫使用蚊烟等明火情况明显增多,容易引发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面临较大压力。为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火灾防控意识、防控能力,避免引发火灾事故,为平安校园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部门所属办公场所、部门使用场所夏季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落实部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一)各部门人员在离开部门所属办公场所、部门所属使用场所时,一定要关闭空调、电脑、电灯等电器,并拔下插头,切不可无人充电,更不能将充电器放在易燃物上充电;加大对部门用电、用火及易燃、易爆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电源线路是否老化、超负荷等情况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二)学生处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学生宿舍用火、用电检查。加强晚间宿舍使用明火蚊烟的安全检查,杜绝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禁止在消防疏散通道、廊等处堆放杂物;禁止随意移动或挪用消防设施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宿管员能熟练开启应急门,加强上课时间对宿舍的巡视,

(三)各系党总支要求辅导员加强班级宿舍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各类充电器和适配器的电源必须放在通风的地方使用,严禁将手机搁置在床上、衣物或其它易燃物品上充电,严禁将笔记本电脑、台灯等电器带到床上或贴近蚊帐使用;各人管好自己的用电器,离开寝室时必须将用电器断电并拔掉电源,使用明火蚊烟时必须远离衣物或其它易燃品,使用电蚊烟驱蚊时必须保持发热盘通风;要特别注意空调、照明等电线线路,如闻到胶皮味道要立即切断用电器电源并迅速报告宿管员通知电工到场检修。特别要对男生强调,严禁乱扔烟头,烟头必须用水浸灭后才可扔入垃圾桶。

(四)对于引入第三方服务,如:洗衣机、自动售货机、媒体阅读机等的校内部门,作为该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部门,必须与服务提供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职责。近期必须对服务提供方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相关的材料存档备查。

(五)后勤管理处加强食堂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着重检查特色窗口的燃气管道、电线线路、后堂油烟道、各类用油存贮、操作人员规范操作等情况,加大对使用者安全用电、用气、火灾初期扑救等知识普及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六)校医院加强对酒精、药棉等易燃物品的使用及存贮安全管理,易燃物品要远离加热源,确保不发生意外情况。

(七)各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要加强电动车充电管理,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充电应在停车棚进行,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

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认真进行消防隐患自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学校保卫处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检查工作,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特此通知

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