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6-10 16:37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9﹞15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在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

  二、申请认定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人(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申请人(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需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1. 网上报名(6月10日-6月20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具体的报名流程见附件。

  2. 现场确认(6月17日-6月21日)

  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见附件。

  3. 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月22日-6月27日)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校内公示(公示期7天)

  四、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来组织人事处领取《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带上体检表和身份证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中心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上午8点前空腹体检,申请人需携带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自理)。


  附件:2019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清单.doc





组织人事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