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9届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1-07 17:37

各系:

毕业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教学内容之一,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锻炼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管理,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及学校相关文件,就2019届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18年12月3日—2019年5月10日,总时长计24周(含寒假6周)。

二、实习组织方式

采取“学生自选为主、各系安排为辅”的方式组织毕业顶岗实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招聘会,以预就业形式开展毕业顶岗实习;对于自选实习单位有困难的学生,各系应积极联系紧密合作企业,为学生安排毕业顶岗实习单位,督促学生按时、足量完成实习任务。

三、实习组织与管理要求

(一)实习前准备工作

以下工作应在2018年12月3日学生开始毕业顶岗实习前完成:

1.完善毕业顶岗实习标准。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制定或修订完善毕业顶岗实习标准(模板见附件)。

2.编制实习计划。各专业应依据各自毕业顶岗实习标准,制定专业毕业顶岗实习计划(模板见附件)。

3.安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各系指定相关专业教师或辅导员任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应确保每个实习生都有校内教师予以指导,每个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在同一时段指导学生数量不超过20人。相关安排登记在《学生实习信息登记备案表》(见附件)中。

4.实习动员与安全教育。实习开始前组织开展实习动员及安全教育,要求相关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到场,并做好相关活动记录。要求学生阅读并签署《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见附件),签署后由系统一收集保管。

5.组织签订学生实习三方协议。一般应在实习开始前,组织签订校、企、生三方协议(见附件),一式三份,相关协议报校企合作处备案,学校统一存档。

6.实习单位考察。对于各系统一组织学生实习的初次合作单位,应组织考察组进行实习单位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见附件)。对于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至少应进行单位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安全条件等方面审查,必要时应开展现场考察。

(二)实习过程管理

1.学生应每日撰写实习日志,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审阅或批复意见。

2.实习指导教师可采取实地探访、邮件、QQ、电话联络等方式进行实习指导。要求使用邮件、QQ或电话等方式联络的每周每生不得少于1次。不管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指导,指导教师都要有详细的指导过程记录。

3.巡查监督。校系领导、教研室主任等应经常巡回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学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检查记录。

4.学生实习期间,辅导员应继续履行班级管理职责,保持与学生和指导教师的信息沟通,密切关注学生实习、生活和心理动态,做好学生的教育和服务工作。

(三)实习后总结工作

1.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填写《毕业顶岗实习鉴定表》(见附件),经实习单位鉴定盖章后提交给实习指导老师。

2.学生实习成绩考核与提交。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按优秀(最终成绩≥90分)、良好(最终成绩≥80分)、合格(最终成绩≥60分)和不合格(最终成绩<60分)四个等次登记在《毕业顶岗实习鉴定表》上,并于2019年5月30日前录入教务系统。

3.指导教师实习总结。在完成全部实习指导工作后,实习指导教师撰写实习指导总结提交给系。

四、其它相关事项

1.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所有2019届学生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购买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保险有效时间覆盖完整实习时间范围,当学生实习中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实习指导教师应第一时间向校企合作处报告以免延误报险理赔。

2.学生实习单位变动。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更换实习单位的,需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报请系审批。

3.专升本学生实习。专升本学生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经辅导员和系主任审批后,提交准考证复印件和考试成绩证明材料作为考核依据,由指导老师核实后评定为“合格”成绩。

4.实习材料归档要求。系应当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每个专业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应归档教学资料包括:⑴实习协议;⑵实习计划;⑶实习日志;⑷学生实习考核结果;⑸毕业顶岗实习鉴定表;⑹教师指导记录;⑺教师实习指导总结;⑻实习巡查记录;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等。其中实习协议、实习计划和学生实习信息登记备案表等资料应提交校企合作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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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