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度教师假期实践进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06 15:38

各系、部:

为提升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教师假期实践进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假期实践进修的形式与要求

“教师假期实践进修”是指在职专业课教师根据专业教学与发展需要,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暑假、寒假时间进行的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习实践活动。

各系、部要在保证本部门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积极鼓励专业课教师有计划的分期分批到专业对口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岗位进行实践锻炼,并具体落实好教师实践进修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

二、教师假期实践进修申请

1.专业课教师提出具体进修计划(含进修项目、起止时间、进修单位、岗位),由教研室讨论通过后,报系、部主要负责人审批。

其中进修项目有“暑假进修”和“寒假进修”。为减轻教师同一年度内反复申报与考核的负担,可同时申报暑假进修与寒假进修,于寒假进修结束后(2019年初)统一考核。注意:两个假期进修活动必须在同一单位。

2.各系、部于2018年6月25日前填报《系、部教师实践进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一)送交校企合作处孙文敏老师,请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稿(383617678@qq.com)。

3.教师实践进修名单经学院审批同意后,由系、部根据教师实践进修计划,联系确定实践进修单位并签订教师实践进修的相关协议(以前签过教师实践进修合作协议的单位不用重新签订);教师本人填报《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见附件二)。相关协议与教师申请表由系、部统一于教师实践进修开始前提交校企合作处备案。

三、教师假期实践进修的过程管理

1.参加实践进修的教师要服从接收单位的安排和管理,遵守该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为人师表。如果请假需经进修单位及系、部领导双方批准,无故擅离岗位、违章违纪或给进修单位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学院按照有关考勤、工作纪律规定予以处理。

2.进修教师应主动向系、部或学院汇报自己的进修情况。各系、部领导要关心教师在进修单位的实践情况,定期到进修单位或通过其它方式了解教师的表现,及时做好检查、督导和沟通联络工作,并把进修单位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校企合作处、组织人事处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对教师实践进修情况进行抽查,了解教师在进修单位的工作、学习情况。

四、教师假期实践进修考核

1.教师实践进修结束时,应向系、部提交实践进修单位作出鉴定意见的《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见附件三)、盖章的出勤记录或无旷工记录证明、实践进修情况的工作总结、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

2.教师进修结束回校后要在系、部举行实践进修成果汇报会,汇报学习收获、心得体会,由系、部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然后根据评议意见以及教师上报材料,参照《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管理办法》评定成绩(合格或不合格)并登记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中。

3.系、部于成果汇报会后一周内,将《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连同教师提交的佐证材料(盖章的出勤记录或无旷工记录证明、总结、业务考核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一并送交校企合作处备案。

4.由校企合作处根据教师实际实践进修情况核算进修时长并登记到《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中存档备案,作为个人考核及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五、其它

1.申请表、考核表可用电子稿填写后正反面打印后盖章,一式三份。

2.佐证材料中除盖章的出勤记录或无旷工记录证明外,提交电子稿即可。

3.具体教师实践进修工作流程见附件四。

 

校企合作处  

2018年6月6日

 

附件一:系、部教师实践进修申请汇总表

附件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

附件三: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

附件四:教师实践进修工作流程图

附件一:系、部教师实践进修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doc

附件三: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doc

附件四:教师实践进修工作流程图.doc

教师实践进修合作协议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