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19 15:10   来源:组织人事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137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培〔2023〕11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教师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博士研究生)的新入职教师。

二、培训内容
  采取线下集中理论课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培训报名
  请各院部及时通知新进教师。凡符合参训条件的教师于10月23日前在线填写报名信息(【腾讯文档】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岗前培训报名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THh0R2ZjblF5RGtH),并将1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交至组织人事处(弘商楼223办公室)。

四、培训时间
  根据省高师培训中心安排,今年理论课培训时间统一安排在11月1日至12月30日,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安排及教材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五、关于免试

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可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高等师范院校指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学科门类指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及所属专业。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进教师请于10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六、相关规定
  1、新进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结业证书,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下一年度补修、补考。

2、参训教师应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岗前培训的相关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培训后需提交“5个1”作业(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 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请拟参加培训的教师重视此项任务。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137号)

2.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培〔2023〕11号)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