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添加日期:2025-09-18
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申请条件、评选程序等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商职院字〔2025〕88号 )
注:上一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不及格课程。二级学院拟推荐人选学业成绩和综测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除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外,还需提供专题报告予以说明。上述比例不得通过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得出。
二、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 国奖名额 |
电子商务学院 | 4 |
国际商务与旅游学院 | 2 |
会计学院 | 4 |
金融科技学院 | 1 |
文化与法律学院 | 1 |
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 3 |
艺术设计学院 | 2 |
小计 | 17 |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推荐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在评选过程中,注意把思想教育和引领融入各个环节,增强规则、诚信、感恩意识,充分发挥资助工作育人作用。
四、其他
数字安商网站或今日校园APP—【奖学金】模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端开放时间:9月18日—9月22日。
请各学院于9月25日前完成评审与公示,线上同步提交到【待学校审核】状态。由资助专员老师将纸质与电子材料分别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311办公室)及校资助邮箱(ahsmzz@abc.edu.cn),具体要求见附件。
注:各二级学院须提交1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典型案例(500字以内第三人称的个人事迹)纸质和电子材料,学校将评选1名典型案例上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