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来源: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添加日期:2023-09-05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一、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备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相关标准于2022年1月份正式施行。往年入伍大学生减免标准要以学校学生资助部门核算为准。

二、办理学费补偿(代偿)流程

(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遵循以下程序: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本人签字的偿还贷款计划书(见附件)

2.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Ⅰ》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Ⅰ》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Ⅰ》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Ⅰ》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

5.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的《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注意事项:

1.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2.所有上报材料需清晰、无涂改。

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中的“开户银行支行名称”必须详细到某支行(如中国农业银行****支行/营业所)。

4.《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必须按要求在线填写,正反打印,照片部分需两寸证件照,背面需申请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鲜章

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从我校毕业后考取专升本的学生,在本科就读时期或本科毕业后入伍参军的,必须到本科学校办理此业务,不可在专科学校重复办理。

三、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流程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申请表II》一式两份,和退役证书复印件两份)。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逐年减免学费。

注意事项: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必须在“全国征兵网”上登记报名,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照片部分需一寸证件照,加盖相应单位鲜章

学费减免年限为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学费减免分学年减免,每学年减免一次。所有申请材料只需提交一次不可重复提交。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只减免学费,不免学杂费部分

1.登录流程


2.补登记报名流程

2.1登录全国征兵网,选择左上角“兵役登记”

网址:


2.2点击下图红色框中“进行兵役登记”


2.3请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2.4在左侧菜单中,点击“往年报名信息(往年报表打印)”选择对应的补报年份进行补报


2.5 填写“补报名校验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基本信息”“学业信息”“家庭信息”及“参军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信息填写参考如下;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


2.6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完所有补报信息后,在左侧菜单栏中选中“往年报名信息(往年报表打印)”,点击下图中红色方框“打印报表”


2.7 在下载页面中选择所需要下载的《申请表Ⅰ》或《申请表Ⅱ》


四、《申请表Ⅰ》《申请表Ⅱ》样表展示




五、申请人所交材料时间节点

申请人于每年的9月30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

2023年9月5日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