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给2011届毕业生的一封信

来源: 添加日期:2011-11-30

各位毕业班同学:
三年的在校学习即将结束,在你即将开始就业实习之际,学生处等部门将与毕业生密切相关的几件事情向你做一介绍,请你务必认真阅读并妥善保管。
1.发放给毕业生的表格:毕业生推荐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文明离校情况登记表、就业证明函、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评价表、离校通知单、实习联系表和实习鉴定表;
2.毕业生推荐表是学生应聘时向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学生认真填写完成后交由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并以班级为单位到招生就业处加盖公章;
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记录学生在校期间表现情况的重要材料,将放入学生档案,一定要用黑色水笔认真填写,填表时间和落款时间2012年6月下旬,填写完成后于2011年11月初离校前交到辅导员处;
4.已经落实就业实习岗位的同学,请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后按照单位的要求及时到岗;
5.招生就业处积极热心为广大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未找到就业单位的同学请登录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关注就业信息(www.abc.edu.cn—招生就业网—招聘信息),积极报名参加应聘。截至2012年3月仍然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同学,请在第二学期开学初到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登记或登录招生就业网进行网上登记,以便招生就业处帮助落实就业单位;
6.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函加盖就业单位公章,后及时交到就业指导中心或辅导员处,以便办理就业《报到证》,加盖的公章必须是就业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部门的公章,其他的章一律无效;
7.《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重要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录和凭证,上面印有即将报到的单位信息,毕业生必须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学校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出和户口迁移等手续,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考虑到个体、私营等类型企业一般不接收档案、户口等材料,凡是没有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四联单)的,将派遣到原籍(一般为生源地人社局或教育局)。如果毕业生不想被派遣回原籍,可以到当地人才中心(一般地级市都有)办理人事代理,同人才中心签订就业协议书,将户籍、档案挂在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务必在2012年6月份前办理完毕并将同人才中心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交给辅导员。《报到证》如果遗失、过期、改派(更改报到单位)等需要学生自己到省教育厅办理,程序非常麻烦,请同学们务必认真保管《报到证》。《报到证》将在2012年7月学生返校时与毕业证一同发放。
8.关于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户籍、档案的关系,学生同有接收档案、户籍资质的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章完毕后交到学校,学校凭协议书到省教育厅办理学生的报到证,没有协议书的学生,其报到证打回原籍,档案一并邮寄到报到证开具的单位;
9.有意在芜湖市办理人事代理的同学,请到招生就业处登记填表,招生就业处统一到芜湖人才交流中心为同学办理相关手续,《报到证》开到芜湖,档案、户口即可留在芜湖,学院集中办理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6月20日。
10.2012年6月20日后送交就业协议书的属于就业改派,改派工作由毕业生本人到省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11.同学们必须2012年6月10日前完成退宿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退宿,应通过辅导员向学生处申请;截至6月11日未办理退宿手续也未申请延迟退宿的,留置在宿舍内的个人物品按废物处理,责任自负;
12.办理退宿要请所在宿舍楼宿管员对宿舍公物进行验收,由宿舍楼宿管员在离校清单上签字后到宿舍管理中心盖章,如有丢失、损坏现象,要按照丢失数量,损坏程度收取赔偿费和维修费;若故意损坏者,按学校有关条例处理;办理退宿手续后,公物丢失或损坏的由本寝室未退宿的其他同学承担取赔偿费和维修费;
13.同学们离校时要遵守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若干规定》,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部门(财务处、图书馆等)公章后方可离校,离校时维护宿舍室内整洁,设施完好;
14.同学们的档案学院将在2012年8月初按照报到证上的地址寄出,请各位同学凭报到证到相关部门报到,领取档案后切勿自行拆封;
15.学院将于2012年7月7日到8日开展2012届学生毕业证、报到证等材料发放工作,届时请同学们按时返校(具体返校时间请各班自定),到辅导员处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返校时请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交给辅导员,届时不能返校的同学请事先与辅导员联系,定好返校时间,以便返校时有人接待;
16.参加专升本考试并被录取的同学将没有报到证,直接凭录取通知书移交档案、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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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