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25-11-03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凝练特色,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辅导员工作室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学生工作特点,通过开展实践探索、学术研究、交流探讨、成果应用等,努力打造专家型辅导员骨干,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辅导员团队,使之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推动辅导员工作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建设方向
本次拟建设校级辅导员工作室5—7个,主要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与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务实具体,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具有一定特色和亮点,形成建设成果。
三、组织架构与管理
(一)人员构成
申报者即工作室主持人应为我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其中专职辅导员比例应不低于60%,鼓励辅导员跨学院联合申报工作室,加强院际工作互动交流。
(二)工作室主持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是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年以上。
2.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3.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获得过与学生工作相关校级及以上表彰。
4.工作室主持人应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具备指导本校辅导员开展工作研究与实践创新的能力,具备开设课程或讲座的能力。
5.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经历,具备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的具体能力和素质,近5年内参加校级相关课题研究(前3名)或参加省级及以上相关课题研究,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并发表学术论文等科研经历。
6.工作室主持人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且不能兼任其他成员。
(三)工作室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根据工作室建设实际需求,在全校专职辅导员与从事学生管理、党团工作人员中遴选。
2.每位成员仅限参与一个工作室。
四、工作任务
根据辅导员工作室的目标定位,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工作实践探索。工作室要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的某一个方面开展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实践探索,形成解决办法,强化工作总结和凝练,形成可推广可借鉴可示范的建设成果。
(二)开展专题研究。对新时代学生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进行专题研究;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机制,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促进团队成长。主持人要将工作室打造成学习共同体,带领团队成员共同成长进步,促进成员在论文发表、课题立项、指导学生比赛、评奖评优等方面有新突破;将工作室打造成为辅导员磨练和提升职业能力的优质平台。
(四)承办相关活动。在周期内开展校内外交流研讨,承办由上级部门安排与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关的活动。
五、考核与评估
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采用中期考核和期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中期考核
在工作室建设满一年时,工作室须提交中期考核总结,学生工作处牵头成立考核工作组,根据上报材料及现场考察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阶段性考核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对考核不通过的工作室,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工作室给予摘牌处理。
(二)期满验收
在工作室建设周期结束前,工作室须提交工作总结、汇报PPT及其它相关材料,由学生工作部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对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围绕工作室研究领域,在校级及以上学工相关会议(论坛、沙龙)上作专题报告(主题发言);
2. 以工作室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关联工作室主题的辅导员集体交流研讨;
3.在建设周期内形成 1 项具有示范效应的学生工作品牌项目,且育人效果显著,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1、2、3条为必选项。
4.在建设周期内需立项 1 项校级及以上学生管理工作研究课题;
5.在建设周期内在中文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关学术论文 1 篇;
4、5条满足其中一项。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终期考核优秀,该工作室保留,主持人可申请续聘至下一周期;终期考核合格,该工作室保留,主持人不再续聘,可申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主持人;终期考核不合格,该工作室撤销,终止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自撤销之日起 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工作室主持人。
六、相关保障
(一)对立项工作室给予5000元建设经费,从学生工作处预算经费开支,实报实销,同时给予工作室开展活动必要的场地支持;
(二)在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中,对工作室主持人在激励分中加1分,对工作室成员前3人在激励分中加0.5分;
(三)积极推进工作室项目转化为教科研项目。
七、申报方法
辅导员工作室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已获得省部级工作室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
(一)申报程序及资助方式
1.项目报名。申请者填写申报表(附件),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推荐,报送学生工作处。
2.学校审核。学生工作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相同或相近建设方向的只设立一个。
3.项目公示。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确定工作室名单。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本学院辅导员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辅导员工作特色和亮点,择优推荐,推动辅导员队伍内涵发展。
2.请申报主持人于2025年11月6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请表》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办公室田婷婷老师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gzc@abc.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3日
学生工作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