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走读管理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25-09-24

为适当满足学生走读实际需求,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校外人身安全,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走读的条件

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习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按规定住校,原则上不允许走读,如有下特殊情况方可提出走读申请:

1.家庭住址离学校路途较近,交通便利,乘交通工具路程时间不超过一小时,且在走读期间能正常上课。

2.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对宿舍其他成员生活产生影响,且同时能提供三甲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身体残疾无需提供)。

3.其他特殊原因,经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研判,不能在校内集中住宿的

二、符合申请走读条件的学生办理走读手续的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走读申请审批表》。

2.提供学生本人和家长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校外住宿安全承诺书》、《学生校外住宿家长知晓及安全承诺书》、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相关材料辅导员核查,二级学院复查学生工作处审批,报宿舍管理中心备案。

三、办理走读手续及校外住宿期间相关管理规定

1.当年录取新生报到入校后两周内可办理走读申请其他年级学生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统一办理下一学年走读申请。以上走读申请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需重新办理走读手续。

2.学生申请走读的事由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走读期间有未经批准擅自校外租房等违纪行为,将取消该生走读资格

3.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或在校外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因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同时学校将按照《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管理办法 (暂行)》,给予纪律处分

4.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学生和家长要与辅导员经常保持联系,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主动报告学生走读期间学习、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情况;辅导员不定期(每学期不少于一次访学生及家长,了解、关心、检查学生走读情况。

5.各学院对学生走读条件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6.应届毕业生因参加岗位实习,办理完退宿手续的,无需再办理走读申请。

7.学生须在规定时间提出走读申请,经批准后,住宿费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应届毕业生因参加岗位实习需要在校外住宿的,由学校统一发通知办理退宿申请,经批准后,住宿费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特此通知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申请表.doc

学生校外住宿安全承诺书.docx

学生校外住宿家长知晓及安全承诺书.docx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