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活农村土地价值,促进芜湖乡村振兴——文化与法律学院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

5月18日上午,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芜湖市委宣传部、芜湖市司法局、芜湖市乡村振兴局、芜湖市水务局共同组织的2022 年芜湖市“民法典进农村”暨“典亮村居 振兴乡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奎湖村举行,我校文化与法律学院周平老师作为芜湖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受邀“典”活农村土地价值,促进芜湖乡村振兴》专题讲座。

周平老师以“‘典’活农村土地价值,促进芜湖乡村振兴”为主题,在宣讲《民法典》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和《民法典》基本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对《民法典》物权编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乡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予以详细解读,并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浪费现象提出了落实《民法典》规定的“三权”分置、激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加强宅基地管理从而实现地尽其利的具体建议。市、县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司法局、乡村振兴局、水务局分管领导及法治工作人员和许镇镇分管领导及综合文化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司法所、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人,许镇镇各村负责人、农业工作者、法律明白人代表等参加了旁听。通过宣讲,让在场人员知悉了《民法典》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相关规定及立法精神,理解了“典”活农村土地价值,实现地尽其利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我校弋江法律扶弱中心江王百惠、蔡文杰两位法律事务专业同学作为普法志愿者协助周平老师全程参加了这次普法宣传活动。

(周平/文;周平/图;王锦坤/预审;张磊/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