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首例“网上非法买卖枪支案”在我院教学法庭公开审理

  2016年11月29日上午9:30,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首例“网上非法买卖枪支案”在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法庭)开庭审理。我院人文外语系部分领导和老师、2016级法律专业全体学生及2016级非法律专业学生代表、被告人亲属等近150人旁听了庭审。

  此次开庭审理的是马某非法买卖枪支案,马某是个熟悉网络运用技能的80后,利用微信,发布枪支信息,在获知微信好友有购买意向后,即与淘宝卖家联系,由卖家直接将枪支快递发货至买家。自2016年1月以来,共促成买卖3支以气体为动力推动弹丸发射、对人体具有致伤力的非制式枪支。此类犯罪作案形式隐蔽、手段新颖,这类案件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不服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多年来,人文外语系充分发挥高校资源优势,与芜湖市司法系统联动、共建,并不断创新形式,倾力打造院校共建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本次在我院教学法庭审理 “网上非法买卖枪支案” 的观摩活动,是我院“第三届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我院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共同培养法律人才和共同开展普法活动一次有效合作。通过庭审观摩,不仅使我院法律专业学生学习了法院开庭审理的法律专业技能知识,也使非法律专业学生感受到了法院庭审威严庄重的氛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