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外语系召开法律事务2013级校外综合实训动员会

    2015年9月6日晚,人文外语系在砺能4号楼506教室召开法律事务131班综合实训动员会。人文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主任王锦坤,副主任刘知国,法学教研室主任周平,实训指导教师胡朝辉、季敏、洪媛、赵宇峰、辅导员孙静等老师及全体法律事务131班51名同学参加了动员会,动员会由周平老师主持。
    动员会上,刘知国勉励同学们在实训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学会将书本知识和实务经验联系起来,及时总结实习过程中的心得与收获,发扬勤奋刻苦精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以健康和谐心态面对实训,争取本次实训取得圆满成功。
    周平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十几年来法律专业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取得的成功经验,要求同学们明确本次实训的性质,认为本次校外综合实训是同学们在校期间应当完成的一项重要学习任务,要求同学们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遵守实习单位劳动纪律,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好司法形象;处理好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关系,虚心好学,脚踏实地,和谐相处;处理好与学校的关系,维护好多年来形成的学校在各实习单位的美誉;要多与校内指导老师联系,注意上下班路上安全,珍惜有限实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学会分享和分担,争取实习凯旋。胡朝晖老师代表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做了重要发言,要求同学们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精神,实习过程中不能情绪化,同学们之间要团结协作,争取圆满完成这次实训任务。

 


    本次综合实训,51名同学将分赴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等13个单位进行为期11周的实训。参加实习的同学情绪高昂,信心满满,对于即将到来的实习机会摩拳擦掌,准备努力表现以给我院增光添彩,动员会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拉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