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选任方案
内容来源:  添加时间:2021-12-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中共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院党字〔2018〕1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打造我校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任校团委挂职副书记1名、校团委兼职副书记1名,现将选任方案通知如下:

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精神以及上级共青团的方针、政策与学校团的工作相结合。

(三)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岗位设置及选拔条件

(一)团委挂职副书记(教师)

1.中共党员;

2.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在职的优秀教职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团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

1.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学习成绩优秀,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综合测评位于所在班级前30%;

3.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且现担任校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4.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挂职、兼职名额和工作期限

(一)教师挂职副书记:名额1名,工作期限两年。

(二)学生兼职副书记:名额1名,工作期限一年。

四、选任程序

(一)个人申报

报名人员需填写《校团委挂职副书记人选报名表(教师)》或《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人选报名表(学生)》(见附件),并签署所在单位党总支推荐意见(教师)、所在单位团总支推荐意见(学生)后,于122217点前报校团委313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至ycl@abc.edu.cn

(二)资格审查

学校组成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人事处指导的岗位选任工作组,1223日前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岗位面审

岗位选任工作组于1224日前,完成岗位面审工作。主要测试面审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面审包括述职和答辩,其中述职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答辩根据评委提出的问题现场作答。面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群众推荐

群众推荐采用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方式进行。会议推荐:对面审成绩靠前的人选进行会议推荐,具体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谈话推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进一步听取意见。

(五)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面审成绩和群众推荐分别确定考察对象1名并予以公示。

(六)组织考察

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生组织和班级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七)征求团市委意见

学校对考察过程和结果向团市委征求意见。

(八)公示

校党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九)任职

校党委发文聘任,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相关规定

(一)团委挂职副书记以校团委工作为主,全面参与日常工作;团委兼职副书记主要任务是负责校团委的各类专项工作,课余时间需在团委值班工作

(二)挂(兼)职副书记不占校团委编制,挂(兼)职期间不转行政关系,不对应行政级别和待遇,不转党(团)组织关系。

(三)教师挂职副书记按照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其挂职工作实绩,作为今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挂职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挂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挂职证书,装入本人档案。

(四)学生兼职副书记兼职期间参加校团委的考核,兼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兼职证书,装入本人档案。

(五)教职工挂职团委副书记的,挂职期间按我校相关考核办法规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可减半执行。学生兼职副书记将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六)本办法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人事处对相应条款负责解释。




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人事处


附件1:校团委挂职副书记报名表(教职工用表).docx

附件2: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学生用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