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争做时代新人 舞动青春风采”——校园舞蹈大赛的通知
内容来源:  添加时间:2021-04-23

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放飞青春梦想,舞出精彩人生。为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坚定青年文化自信,展现我校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激发青年学子热爱生活、热爱艺术,追逐梦想的热情,用丰富的校园文化成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校团委将于第十九届“春之声”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争做时代新人舞动青春风采——校园舞蹈大赛。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时代新人 舞动青春风采”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组织:

(一)二级学院选拔

1. 5月20日前,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文艺部组织初赛,选拔推报2-3组优秀选手参加校级复赛。各学院团总支做好节目编排、舞蹈训练、服装道具等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作品质量。

2.节目报送时间、地点:5月21日下午16:20,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请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或参赛团队负责人携带报名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舞蹈音乐及背景视频前往。现场进行抽签,决定复赛节目出场顺序.

(二)校级复赛

校级复赛将于5月26日(周三),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举行。复赛邀请校内外专业教师担任评审,对推报的舞蹈作品进行选拔、指导。校级复赛环节各团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亲友团观看,但不得影响现场秩序。(准备不充分,舞台表现能力较差,不符合活动主题的队伍会被淘汰,不得参加决赛。)

(三)校级决赛

 1.通过校级复赛选拔的队伍,获得校级决赛资格。

 2.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3.决赛时间地点:暂定6月9日(周三)晚19:00,教学楼广场.决赛当日,各学院需组织助威团(80~100)人到现场为选手们加油助威,助威团设最佳创意助威奖;

 4.选手评分细则:比赛采用100分制计分,分数精确至小数点后1位,具体包括:舞蹈编排25分,音乐及服装20分,动作难度15分,动作整齐度20,现场表现力20分

 5.助威团评分细则:为了营造现场热烈地比赛氛围,每个学院的助威团可自制加油鼓劲标语、小彩旗、手举牌等,但内容必须健康向上、高雅文明,且组织有序,不影响节目表演。采用百分制计分,分数精确至小数点后1位。具体包括:现场效果50分,创意30分,配合完整度20分。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的内容应展现大学生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舞蹈形式创新、凸显特色,所传达的主题鲜明,感染力强,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2.参赛作品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街舞、爵士等多种表演形式,健美操、拉丁舞等体育舞蹈不在本次比赛范畴。

3.演绎时长不超过6分钟,比赛鼓励原创,参演人数不超过14人,不少于6人。

4.节目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形变化,参赛选手应动作优美,有良好的团队配合和交流,善于运用音乐、背景、服装、道具等烘托舞蹈主题。

5.不提倡做力所不能及的难度动作、危险动作,提示同学们注意自身安全。

   五、评奖

一等奖1名获(获奖证书+奖金 )

二等奖2名(获奖证书+奖金)

三等奖3名(获奖证书+奖金)

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证书+奖品)

最佳创意助威团奖2名:(获奖证书及奖金

补充说明:获奖作品奖金按照“春之声”活动方案奖励标准执行

参与具体指导,且节目获得前三等奖的团队指导老师获得获得舞蹈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颁发证书和奖品。


附件1:第十九届“春之声”校园舞蹈大赛报名表.docx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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