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美育浸润行动要求,展现我校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激发广大学子热爱生活、热爱艺术、追逐梦想的热情,营造健康、高雅、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搭建学子展示艺术才华的优质平台,校团委特举办2026年“春之声”校园十佳歌手大赛。为保证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声耀青春 逐梦前行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可单人参赛,也可组成2-6人组合参赛,组合形式不限)
三、比赛赛制
(一)初赛
5月14日15: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活动大厅举行。选手清唱30秒或清唱半首歌曲,按5人一组依次展示。评委将从音准、节奏、表现力、情感传达四个维度综合评分,每组择优1-2名选手晋级复赛,晋级结果将在比赛交流群公示。
(二)复赛
5月14日16: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活动大厅举行。每人演唱拿手曲目,伴奏需自备(5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3256114036@qq.com,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姓名+曲目名称”,伴奏格式为MP3),演唱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评委现场亮分、现场公布成绩,综合评分前10名晋级决赛,其余复赛选手授予优秀奖荣誉证书。
(三)决赛之夜
5月27日19:00,在行知礼堂举行,通过导师帮帮唱和个人展示两轮环节,结合评委评分与现场氛围,最终决出一、二、三等奖及十佳歌手称号。
1、第一轮:导师帮帮唱。每位晋级决赛选手可选择一名指导老师搭档演绎曲目,可通过互动配合、重唱、组合演唱等创新形式提升节目效果,展现师生同心的青春风采。
2、第二轮:个人展示。选手自选拿手曲目,注重与现场观众的互动,充分展现个人演唱实力与舞台表现力,传递青春正能量。
四、比赛要求
1、歌曲主题:歌曲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校园特色,紧扣活动主题,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青春活力、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体现健康、高雅的审美追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可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改编演绎。
2、演唱形式:可采用独唱、重唱、组合演唱等形式,鼓励创新表达,可通过乐器伴奏、舞台造型、伴舞等方式营造更好的舞台效果,实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兼容流行、美声、民族等多种唱法。
3、现场要求:参赛选手需按时到场签到,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决赛当日,各二级学院需有序组织观众、亲友团到场,为选手加油助威,遵守现场秩序,保持会场整洁。
4、纪律要求:严禁选手找人代唱,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及所有荣誉;选手需尊重评委、工作人员及其他参赛选手,服从现场安排,不得出现不文明言行。
五、评奖
按照《春之声》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评选出的十佳歌手,将推荐参加芜湖市相关大学生才艺展演活动,为学子提供更高层次的展示平台。
六、活动报名
参赛同学请于5月9日前准确提交报名表(组合参赛需填写所有成员信息),并按要求将复赛伴奏音频发送至指定邮箱3256114036@qq.com,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伴奏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比赛交流群:885042160,后续赛事安排、晋级通知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此群发布,请所有参赛选手务必加入该群,避免错过重要信息。
校团委将全程做好赛事组织与保障工作,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期待全体学子以歌为媒,唱响青春最强音,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青春担当与艺术风采!
附件:歌手大赛报名表.docx
校团委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