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春之声】“传统文化游园会”活动通知
内容来源:  添加时间:2016-05-16

院团字(2016) 18号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春之声”校园文化艺术节之

传统文化游园会”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了解中华传统文化的内涵、表现形式和精髓内容,提高全院师生对传统文化的兴趣,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院团委将于2016年5月18日开展传统文化游园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传统文化  打造精品社团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5月18日18:00—21:20(暂定)

地点:国旗台广场

三、活动内容

本次游园会以社团为单位开展,各学生社团通过申报活动项目,通过筛选后在游园会开展活动,学生社团申报的活动项目不得重复。游戏项目主要为兴趣爱好类、文艺体育类、智力技巧类等游戏项目。活动项目应选择中国传统游艺项目或根据传统游艺项目进行改良创新,活动应具有安全性、趣味性、娱乐性、小型化、多样化,对学生主动参与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活动参考项目附后)。院团委将统一购买活动奖品,制作宣传横幅、海报;各学生社团负责做好活动氛围营造、活动开展等工作;院社团联合会负责活动道具、场地划分、桌椅的准备及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四、活动具体流程

1.活动简介:活动采取游园会的方式进行,通过在现场设立若干个互动型游戏来展现传统文化的风采,让参与其中的同学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

各社团将对全院学生发放12个词语小卡片,参与游园会的同学凭门票入场后通过通关集齐卡贴将获得精美礼品一份,并晋级参与总决赛。

2.场地安排:各社团通过抽签决定场地位置

3.游戏设置:各社团于5月10日前上报3个游戏,将筛选其中一个精品游戏,避免重复。游戏内容应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定位,形式上可以积极创新,内容积极向上,传播社会正能量。

4.物品采购:游戏确定后,5月11日前上报所需物品。

5.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置单项奖和全场决赛优胜奖,参与任何游戏互动,均有机会获得单项奖,当场颁发小礼品并同时可获得标签,集齐全部12个标签可参与全场决赛。

全场决赛共设立16名获奖者,奖项设置如下:

特等奖:1名 一等奖:2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10名

五、活动要求

1.游园会活动具体工作由院团委统一安排协调,院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积极配合,广泛调动学生积极性,严格按照团委要求认真组织好此次活动。各学生社团向院社团联合会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各学生社团要认真策划活动方案,方案尽量详尽、周密,要求有安全保证和可操作性。

3.院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要加强对游园会活动的宣传,吸引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4.各学生社团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实事求是地发放活动标签,严禁弄虚作假。

5.各学生社团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学生的安全。院社团联合会做好现场秩序维持和安全保卫工作。

6.院社团联合会及时做好获奖同学的登记与公布。

7.各学生社团组织学生有序进退场,保持现场卫生整洁,物品道具及时归还。

8.注意用电安全。

9.如因天气等情况,活动时间延期举行。

六、其他

1.交稿要求及方式

材料提交至各管理办邮箱即可,活动负责人:祖晶晶18130392660 活动联系人:张惠贤18815539119。吴琼18895395626。材料最迟日期为当日中午12:30之前。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院  团  委

一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