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安徽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内容来源:  添加时间:2023-04-10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常态化学生艺术展演机制,提升美育实践教学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第二课堂育人功能,丰富学生艺术实践活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体【2023】90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参与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赛事介绍

安徽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是安徽省规模最大的大学生艺术类活动,由安徽省教育厅主办的A类赛事,每三年举办一次。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

三、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奖励办法

省赛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获奖作品比照学校相关文件予以奖励(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为A类赛事,省级比赛为B类赛事),学生参与展演活动可获得二课学分,并根据奖项替代相应的美育选修课学分。

五、节目报送要求

(一)作品数量:

1.总体比例。全省各高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甲组均不低于60%,乙组均不超过40%;集体项目不低于70%,个人项目不超过30%。

高职高专学校报甲组艺术表演节目4个,其中集体项目3个,个人项目1个,甲组艺术作品6件(幅)。设有艺术专业的高职高专学校,可报乙组艺术表演节目3个,其中集体项目2个,个人项目1个,乙组艺术作品5件(幅)。

2.艺术表演节目。每个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须分别至少有1个节目、且不超过本校报送节目总数的30%。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3.艺术作品。学生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每人限报1件。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每人限报1幅。

4.艺术表演集体项目的参加者、学生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艺术表演个人项目每名学生只能报一个节目,且不得与集体项目兼报。

(二)材料报送:参加展演活动的各团队利用期末和部分暑假时间开展集训,各二级学院按文件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并于8月下旬将作品和报名表(相同赛项的参赛作品,请填写于一份报送表内)报送至邮箱:363191045@qq.com,卢菊老师处,具体格式要求请参见附件。校团委组织将组织作品评审,并择优推荐至全省参评。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附件1-10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