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添加日期:2022-12-16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按照我校有关文件规定和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工作计划,现将2022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申报科研成果应为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前年度已经申报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未完成的科研成果到完成后再申报。横向课题奖励申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中,相关通知另行发布。

2.申报分为两个时间阶段:

第一阶段(网络登记):2022年12月16日-26日

请申报人在时间段内通过钉钉9.1提交申请,钉钉申报说明见附件。

由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等工作的需要,为避免多重录入,增加了一些采集字段,请认真填写。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2023年2月(具体时间段另行通知)

钉钉申报形式审查通过后,在时间段内持申报奖励的证明材料(如成果样本、论文检索证明、项目批准文件、专利证书、获奖文件、获奖证书等)送到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5室陈竹萍老师处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才完成申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详细证明材料。

4.一类二类论文、教材、专著类成果样本将由科研与校企合作处收取统一送学校档案室存档。

5.三类核心及以上论文应提供作者向学术刊物直接投稿的佐证材料。

6.专利授权证书请申报人留存扫描件,原件由科研与校企合作处收取统一送学校档案室存档。

7.请申报人及时关注钉钉审批意见,其他未尽事宜由科研与校企合作处负责解释。

8.如遇问题,请通过钉钉咨询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陈竹萍、董冉冉老师。

附件:2022年度科研奖励钉钉申报流程与说明.docx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