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教师工作站实践进修出站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添加日期:2021-09-29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提升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教师工作站实践进修出站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形式与要求

进站教师的实践进修出站考核实行校企共同考核,采取过程考核与专项任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过程考核由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和共建企业负责,以共建企业为主,主要考查教师在进站工作期间的到岗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专项任务考核由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和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以二级教学单位为主,主要考核教师进站工作期间的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材料准备

1.实践证明材料:

1)企业出勤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上下班打卡记录);

2)实践工作周记(每篇不少于300字);

3)实践工作总结(不少于5000字)。

2.实践业绩证明材料(两项以上):

1)与工作站实践工作相关且具有推广使用价值的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4个;

2)与实践企业合作编写1部具有使用价值的专业实践教学指导用书或教材;

3)公开发表与实践经历有关的三类以上学术论文1篇;

4)完成本专业课程改革、学生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教学改革方面的专题研究报告1项(不少于1.5万字);

5)掌握所教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获得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1项或承担企业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到账金额不少于3万元;

6)承担或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产品(工艺)技术分析、人力资源培训、经营管理咨询等工作,提供实际应用效果证明或权威机构认定证明;

7)引进实践企业入校共建实训基地,企业投入资金不少于5万元或引进实践企业开展联合人才培养项目或现代学徒制项目,受益学生数不少于10人;

8)其它实践业绩成果或校企合作项目,由所在二级教学单位鉴定并经学校审核同意。

3.进站教师在教师工作站实践结束后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见附件1)由企业在考核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上给出过程考核的书面评价意见和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过程考核合格的可申请专项任务考核;过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不再组织专项任务考核,直接认定为出站考核不合格。

三、专项任务考核流程

1.个人申请。进站教师在实践进修结束后一周内,在钉钉工作台“5.6 教师实践进修考核”中填写进修信息并分类上传佐证材料电子档。二级教学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考核。

2.组织考核。二级教学单位成立3-5人的考核小组负责出站教师的专项任务考核,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将参加现场考核,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出站教师填好现场考核表(见附件2)向考核小组做专题汇报,考核小组在听取教师汇报、审阅企业考核资料和教师实践业绩等资料的基础上评定考核等次,认定实践进修时间,并登记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中。

3.纸质材料提交:考核合格的教师将实践证明材料和实践业绩证明材料等汇编成册报送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7室复核并存档。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报分管校领导签字,相关结果作为教师工作量核算、个人考核及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殷西祥     刘玉林

 话:5971227    5972770


附件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doc

附件2: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站专项任务考核记录表.doc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1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