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教师假期实践进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21-06-21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提升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教师假期实践进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假期实践进修的形式与要求
“教师假期实践进修”是指在职专业课教师根据专业教学与发展需要,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暑假、寒假时间进行的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习实践活动。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在保证本部门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积极鼓励专业课教师有计划的分期分批到专业对口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岗位进行实践锻炼,并具体落实好教师实践进修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
 
二、教师假期实践进修申请
1.专业课教师提出具体进修计划(含进修项目、起止时间、进修单位、岗位),并填报《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见附件二),由教研室讨论通过后,报二级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其中进修项目有“暑假进修”和“寒假进修”。为减轻教师同一年度内反复申报与考核的负担,可同时申报暑假进修与寒假进修,于寒假进修结束后(2022年初)统一考核。注意:两个假期进修活动必须在同一单位。
专业课教师应于6月30日17:00前在钉钉工作台“5.5 教师实践进修申请”中填写进修信息,并提交申请。
2.教师实践进修名单经二级教学单位审批同意后,二级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于2021年7月7日17:00前在钉钉中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各二级教学单位填报《二级学院教师实践进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一),将纸质稿(盖章版)于2021年7月7日17:00前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朱乐伟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邮箱:kyc@abc.edu.cn
3.教师实践进修中的拟进修单位应为我校合作协议单位,非合作协议单位应签订教师实践进修的相关协议(以前签过教师实践进修合作协议的单位不用重新签订)。相关协议与教师申请表于2021年7月7日17:00前由二级教学单位统一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朱乐伟处。
 
三、教师假期实践进修的过程管理
1.参加实践进修的教师要服从接收单位的安排和管理,遵守该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为人师表。如果请假需经进修单位及二级学院领导双方批准,无故擅离岗位、违章违纪或给进修单位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学院按照有关考勤、工作纪律规定予以处理。
2.进修教师应主动向二级学院汇报自己的进修情况。各二级学院领导要关心教师在进修单位的实践情况,定期到进修单位或通过其它方式了解教师的表现,及时做好检查、督导和沟通联络工作,并把进修单位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科研与校企合作处、组织人事处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对教师实践进修情况进行抽查,了解教师在进修单位的工作、学习情况。
 
四、教师假期实践进修考核
1.教师实践进修结束时,应向二级教学单位提交实践进修单位作出鉴定意见的《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见附件三)、盖章的出勤记录或无旷工记录证明、实践进修情况的工作总结、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
2.教师进修结束回校后要在二级教学单位举行实践进修成果汇报会,汇报学习收获、心得体会,由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然后根据评议意见以及教师上报材料,参照《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管理办法》评定成绩(合格或不合格),并登记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中。 
3. 二级教学单位于成果汇报会后一周内,将《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连同教师提交的佐证材料(盖章的出勤记录或无旷工记录证明、总结、业务考核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一并送交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备案。
4.由科研与校企合作处根据教师实际实践进修情况核算进修时长并登记到《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中存档备案,作为个人考核及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五、其它
1.申请表、考核表可用电子稿填写后正反面打印后盖章,一式三份。
2.佐证材料中除盖章的出勤记录或无旷工记录证明外,提交电子稿即可。
3.专业课教师在钉钉中申请通过后,可在下载功能处下载“教师实践进修通知书”(带绿标通过标识,见附件四)。
 
联系人:朱乐伟  弘商楼402办公室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1年6月21日
 


2021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