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研项目清查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6-09-29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按照科研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9月至12月开展2016年度科研项目清查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1、至2016年9月底在研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2、2016年当年已经结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3、2016年当年已经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二、清查内容

1、清查至2016年9月底已达到或超过计划结项时间的科研项目是否已办理结项手续或延期结项手续。

2、清查2010年以前(含2010年)立项的科研项目是否已结题,还没有结题的最迟在今年12月中旬之前完成结题,到期仍不能结题的将一律予以撤销或终止,已报销的费用由项目负责人退回。

3、清查2016年当年已经结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是否将相关结项材料副本(结项报告、项目成果等)报科研处存档。

4、清查2016年当年已经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是否将全部立项资料(申报书、立项批文、协议等)报科研处存档。

5、清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三、清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9月28日前,科研处、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做好清查前期准备工作,发布通知。

2、9月29-10.20日,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对照《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在研科研项目预算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进行自查,如有异议到科研处、组织人事处核实。2016年当年立项的横向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将相关立项资料(申报书、立项批文、协议等)报科研处存档,以便安排预算。

3、10月31日前,凡在2016年内不结题的项目(含未到结题时间的项目、2016年新立项的项目和按要求办理延期结项手续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按尚可使用的预算额度(原预算额度扣除累计已使用额度和预计在12月10日前要报销的额度)编制《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并以“姓名+项目名”为文档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ahszykyc@126.com。有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的纸质《经费预算表》请在10月31日前报科研处。各项目负责人应在2017年及以后的项目研究期内合理安排各项费用,预算的编制应符合学院相关制度的规定,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均不得超过预算额度的10%,纵向科研项目预算中应按照预算额度5%的比例提取管理费,并在预算表中单独列示。

4、11月30日前,凡在2016年内符合延期结题条件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延迟结项报告书》(见附件3),到科研处办理延期结项手续。

5、12月10日前,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办理2016年预算额度内经费报销手续。报销时应规范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经费报销单》(见附件4),并整理好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合法有效凭证,购置图书的应填写《图书资料备查登记表》(见附件5),到相关部门办理,未通过公务卡或财务转账结算的费用不得报销。2016年结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负责人将相关结项材料副本(结项报告、项目成果等)报科研处存档。12月10日以后,不再办理2016年度科研经费报销手续和结项手续。

6、12月10日-31日,科研处、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清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已结项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对不符合财务制度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规定的事项通知项目负责人予以纠正,对逾期未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的项目进行清理。

    请各系、部、处、室负责人督促本部门有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按照预订时间和要求完成本年度清查工作。

 

特此通知


2016年度科研项目清查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检查文件包

                                                                               

科研处  组织人事处  财务处

                                         2016年9月28日

 


201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