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添加日期:2026-04-30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转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公告的通知》(皖招考函〔2026〕60号)精神,现开展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面向教育考试改革发展需求和现代化考试机构建设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以及推动教育考试业务创新的应用研究。

2.课题每项资助6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关于申请人的申报条件、评审办法,以及课题立项后的过程管理、结题鉴定要求等,详见《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附件1)。

3.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所列选题中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按指南所列选题申报的予以优先立项。

4.申请人须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4)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学术诚信行为。

5.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特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仅限申报1项规划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规划课题其他选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规划课题的数量不得超过2项。(2)在研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规划课题。(3)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4)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6.获准立项课题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应与预期成果一致。

7.请拟申报人于2026年5月8日前将《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稿发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邮箱:kyc@abc.edu.cn。

附件: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报材料.zip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6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