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召开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论证会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1-08-2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11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44号)文件要求,8月22日下午,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召开了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骨干院校建设方案论证会。论证会邀请省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朱长才、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储常连、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方习利、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徐建平、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陈传海、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李兴旺、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盛明泉、合肥荣事达集团副总裁马睿等10位专家对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进行了论证。

  专家组在认真审阅《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方案》、《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的基础上,听取了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张光胜和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的汇报,并就建设目标、内容、经费预算与进度安排等问题进行了询问与论证。与会专家认为,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及任务书符合《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的要求,紧密结合安徽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建设思路清晰,建设目标明确,建设任务具体,重点突出,资金预算比较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监测性。建设方案能够较好地体现学院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在建设重点专业方面,内容详尽,措施具体,具有特色。

  专家组建议,学院应继续完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进一步突出专业特色,强化示范点建设。经专家组合议,一致同意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及任务书通过论证。

  论证会上,省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充分肯定了该院的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及任务书,对该院的各项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同时也强调学院应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创新思路。

  最后,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姚国友代表学院感谢各位专家和领导所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并表示,学院将抓好工作落实,组织专门人员,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照教育部和财政部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对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作进一步的认真修改和完善。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杨文兰、郑光贵、党委副书记朱光应以及学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