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22-11-24

各相关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设专业备案

     现有专业(2020年-2022年均未招生专业除外)2023年拟招生的专业均需备案。
二、新设非国控专业申报
    1.各相关教学单位须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申报新设专业。
    2.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密切关注各行业“十四五”期间发展趋势,充分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职业,分析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场景,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开展专业设置工作。结合全省的专业布点情况和近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继续深入推进专业设置供给侧改革,侧重增设服务地方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主动调减或停招社会需求量小和就业率低的专业,尤其是不得增设就业率低的专业。
    3.新申报专业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填写《2023年申请增设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汇总表》(附件1)和《专业备案表》(附件2)。
    4.2020年以前申报成功但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均未招生的专业,如果2023年招生须按新设非国控专业重新申报。
三、申报程序
    非国控拟招生专业(含新设专业)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2日前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地址:https://zyyxzy.mo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备案。用户名、密码统一发各学院教学秘书。
四、有关要求
    1.专业在备案的过程一定使用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文档注意更新。
    2.师资队伍的相关信息注意及时更新。
    3.新设专业备案需提交材料:附件1,2和论证报告;请盖章扫描后按专业发送至licq@abc.edu.cn。
    4.专业备案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 李春秋、 黄义兵。

附件1:2023年申请增设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汇总表.doc


附件2:专业备案表.doc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