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21-12-17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1〕65号)文件要求,并就做好我校“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和推荐方式

由学校组织初评,按照推荐限额进行排序报安徽省教育厅。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教指委)在限额内组织初评并排序推荐的行业特色教材,经安徽省教育厅复核并注明行指委、教指委推荐教材后,与我省组织初评推荐的教材统一报送,不占本省推荐指标。

(二)申报限额

满足《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申报限额要求的前提下,每人限报1本教材。

(三)推荐限额

“双高”校每校不超过5 本教材。行指委、教指委推荐教材不占本校名额。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二级教学单位组织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3)和《“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二级教学单位为单位汇总后,于2021年12月20日23:59前发送至624079927@qq.com。正式申报时教材电子版统一由相应出版单位上传。同一种教材,各申报者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教指委申报时只能选择其一。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于2021年12月22日-26日进行推荐排序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申报的,分发账号给申报者填报拟推荐教材相应数据。参加本次遴选的教材通过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平台(http://39.105.101.131:8080/login)进行申报,相关使用说明详见平台首页。

(三)拟推荐教材所在二级学院应报送所有的纸质材料,包括“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同时报送拟推荐教材(一本或一套),数字教材以电子档拷贝形式报送(一份)。所有材料送报至教务处路老师处(弘商楼207室)。

(四)各申报单位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在网评系统中填写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开通可正常访问。

(五)选择通过行指委、教指委推荐的教材,由对应的行指委、教指委组织进行初评后,并在12月21日前报行指委办公室汇总后,分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联系方式

电话:路老师 0553-5971159 杨老师0553-5971159

邮箱:624079927@qq.com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1028)皖教秘职成〔2021〕65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doc

  附件4:“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