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含2020级“3+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21-06-24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实践育人的重要途径。为确保2019级(含2020级“3+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总体安排,结合我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2019级(含2020级“3+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早启动、早准备、早落实。现将2019级(含2020级“3+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由学院院长负责,教研室主任协助学院院长工作。组织领导工作包括: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定备选选题、推荐指导教师、布置与分解指导任务、督促与检查指导工作的进度与质量、组织安排设计(论文)答辩、计发指导酬金等。

  各学院应提前安排组织各专业学生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宣传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性与要求,介绍选题方法,进行设计方法或写作技巧指导,阐释工作步骤与注意事项。

  二、明确工作目标,注重过程与质量管理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各学院要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总结2018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对2019级(含2020级“3+2”)毕业设计(论文)整体工作进行改进。为促使专业教师进一步了解学生培养质量,保证评定结果公平性、准确性,针对采用毕业设计形式的学院或专业,为避免主审的片面性,建议组织全体学生进行答辩,通过答辩形式确定学生毕业设计的最终成绩。

  各学院要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动员、选题、资料收集、拟定提纲(方案)、作品设计实现或论文写作、定稿、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与之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并提交至教务处。不采用传统的毕业设计(论文)方式的学院或专业,请提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改革方案至教务处。

  (二)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在选题环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选题原则和程序操作,把好“选题”关。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尽可能切合社会生产与经营活动实际,鼓励学生根据调查研究结果选题,鼓励真题真做,体现高职教育的实用性与应用性。

  2.学生可以在指导教师框定的选题中选题,也可以自行确定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所有选题的份量要适当,深广度适宜,要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并达到设计(论文)的要求。

  3.指导教师应本着因材施教、扬长避短原则,帮助学生确定选题,把好选题关。

  4.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经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指导教师由学院院长和教研室主任推荐,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需加强指导前的培训工作,强化责任意识。

  2.对指导教师的要求。指导教师应是本专业教研室的教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3年工作经验的助教;应对课题比较熟悉,而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与实践经验;应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掌握所指导学生的学习情况;应对负责指导的课题的重点、难点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心中有数,指导方法立足于对学生启发诱导、因材施教;应严格要求,教书育人,既不可包办代替,又不可放任自流。

  3.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0人,同一指导教师同一选题的学生数不超过4人。

  4.指导教师的职责。包括:指导学生熟悉课题和进行调研;安排实验、设计、工作进度及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学生阅读、使用各种资料与参考书;对学生进行分阶段辅导和答疑;审阅设计(论文);写出切合设计(论文)的评语,提出建议成绩;指导学生准备答辩。

  5.提倡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相关管理干部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但一般应由本校教师负主要责任。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各学院应加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研究深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建立与之配套的质量评价体学院,做好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

  2.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

  3.鼓励学院或专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三、相关说明及时间安排

  (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说明

  2019级(含2020级“3+2”)拟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将获奖证书复印件、参赛作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要求装订成册并提交至学院部留存。各学院将统计表提交至教务处即可,统计表格式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1.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改革方案

  2.动员与选题:6月25日-6月28日

  3.指导教师安排:6月29日-7月1日

  4.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7月2日-7月4日

  5.提交初稿:8月20日-8月31日

  6.毕业设计(论文)定稿:9月30日-10月30日

  7.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评审:11月1日-11月20日

  8.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提交:11月25日-11月30日

  (三)材料报送

  相关材料报送时间见下表(文件格式见附件),全部报表和材料都请提交电子稿(757658156@qq.com)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安排表.xls

  附件2.学院“互联网+”创业大赛替代论文统计表.xls

  附件3.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成绩一览表.xls

  附件4.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doc

  附件5.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模板).docx

  附件6.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指导、组织工作一览表.doc

  附件7.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课时计算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