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补考、缓考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21-03-02


各二级院、部: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的补考、缓考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2021年3月8日-14日。

  2.组织形式:由各二级院、部自行组织补考、缓考工作,包括命卷、审核、排考、监考、录入成绩和考试材料回收。

  3.参考对象:2020级、2019级(含“3+2”)各班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成绩不及格、办理缓考的学生;

  4.上学期实训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于3月14日前主动联系原实训授课教师安排实训补考事宜;

  5.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以便监考教师核对、查验。有效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考试;

  6.参考同学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代考、夹带、抄袭,杜绝作弊现象,一经发现核实,将按学院相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7.学期期末考试中旷考或作弊者本次不予以补考。

  8.体育课程不及格、缓考及缺考的学生于3月14日前自行找原授课教师安排补考事宜,《军事理论课》不安排补考;

  某些考试课程需要特定场地或者特定设备,请自行联系授课老师补考。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各二级院、部教学秘书。对补考名单有疑义的请联系教务处李春秋老师(弘商楼204)。

  附件下载:
    附件1:2020-2021第2学期期初补考学生名单  
    附件2:2020-2021第2学期期初补考考场安排



教务处
2021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