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和课程层面诊断与改进2020年度阶段自诊和2021年度目标新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21-01-20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诊改办《关于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2020年度阶段自诊和2021年度目标新建工作的通知》,现将本次专业与课程层面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专业和课程层面诊改具体工作任务包括2020年度数据采集、2020年度阶段自诊、2021年目标设定、2021-2023建设方案制定和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层面

专业层面工作任务由专业负责人在学校诊断与改进系统完成,专业层面填报的数据需要二级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或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核。

2.课程层面

课程层面工作任务由课程负责人在学校诊断与改进系统完成,课程层面填报的数据需要课程所在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审核。

二、具体流程

平台时间默认跟随计算机系统时间,为避免繁琐的切换过程,在完成2020年度数据采集、2020年度阶段自诊工作时可将计算机时间修改为2020年12月。

 1.数据填报

2.数据审核

3.诊断分析

专业、课程负责人,可以通过诊断分析,进入诊断分析界面。

在诊断分析模块中,选择“我的目标”—“专业目标”或“课程目标”。

选择需要诊断分析的目标年份(2020年)

点击“分析”按钮,就可以看到目标详细的完成情况。

目标分析界面如下图。

可以通过编辑按钮,填写自我诊断意见、改进措施、改进成效。

主要针对未达标的指标进行相关意见措施的编写,对于已达标的也可以写一些自我诊断意见

4.制定2021年目标

2020年的诊断分析做完之后,需要根据上一年的目标,制定2021年的专业或课程目标

操作流程如下。

点击“应用中心”—“目标标准”

选择“我的目标”—“专业目标”或“课程目标”

然后点击右侧“新增”

新增目标的时候按照下图的方式进行填写或选择

目标新增完毕之后如下如所示。

如果制定的目标存在问题或者需要修改,可以通过右侧两个按钮进行操作。

三、注意事项

1.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诊改办通知,各项任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0年数据采集:2021年1月12日—25日;

(2)2020年阶段自诊和2021年目标填报:2021年1月26日—31日。

2.其他事宜

(1)2020年没有开展但需要在2021年开展诊断与改进工作的专业或课程请与教务处联系;

(2)其他工作要求以诊改办通知为准。

3.联系人

教务处:陈辉,5971113

系统维护工程师:严工,15155321617

教务处
2021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