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委员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20-01-03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委员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21号)及教育厅工作安排(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届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共有55个,依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人选主要有以下三类:
  1.具有正高职称的校领导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带头人;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及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主要完成人;
  3.校企合作行业企业委员,推荐人员所在企业须为在国内相关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企业的专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二、推荐方式
  推荐委员人员选须填写《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和《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1月7日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到教务处,并将电子稿发送到邮箱:ahsmzlgc@126.com。校企合作行业企业委员需在校企合作单位中由各系代为推荐。
  三、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推荐条件要求,精心组织并做好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提高学校在职业教育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等方面的影响力,为学校职业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委员的通知

  2.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3.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