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9-10-15

各系、2019级辅导员:  

       为依法实施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9级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组织2019级辅导员对所带班级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重点审查学生照片、身份证、考生号、专业、民族、性别与学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信息是否一致(注:学生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由辅导员收取)。

       2.如发现新生信息有疑问,则应进一步核查笔迹、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等内容,对个别没有电子档案的新生可根据纸质档案进行审核。

       3.在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对任何有疑问的地方都要提高警觉,认真比对,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将审核结果填入《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

       4.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对本班级学生信息,如果发现学生信息有异常,请用红笔标注,如遗漏该生信息请在班级签字表后补充该生相关信息请并将审核结果填入《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

       5.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严密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凡因玩忽职守致使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6.各系要将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政策向每位学生宣传到位。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审查完成后于10月23日以系为单位将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须系主任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教务科2(209室)李春秋、朱静怡老师处,联系电话:5971012。

附件: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