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8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和经费预算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9-04-23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1号)和学校《关于公布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商职院字〔2019〕38 号),根据质量工程项目有关管理办法,现就我校2018年度获批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和年度预算编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和立项时间

      各类建设项目立项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建设周期两年。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以实名方式加入学院商贸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群(188382681)。

      二、建设经费

      各项目专项建设经费依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15〕149号),按年度编制预算后予以列支,具体建设经费标准见下表。各项目需填写项目2019年度预算表(附件1),具体列支科目见附件2,并在5月6日前将预算电子稿和纸质稿提交教务处。

       三、任务书编报

      2018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见附件3)需要编制任务书。各系、部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加强承担的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4)上传至学院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2072)备案,同时交送纸质稿1份到教务处。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杜  卉  陈  辉,联系电话:5971113,办公室:弘商楼204


      附件:关于编报2018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和经费预算的通知附件1-4.rar

教务处
2019年04月23日